本文转自【广东交警】;
许多路
一旦踏上就无法回头
请注意!
在高速公路上行驶
“错过路口”或“错过服务区”
不能倒车强行纠错
高速倒车案例
近日,肇庆交警在巡查时发现,S8广佛肇高速K165+700处,一辆重型货车错过服务区后,试图通过倒车返回。此时,后方多辆汽车正从服务区出口处驶出,险些与货车撞上,情况十分危险。
接报后,服务区执勤警员立即出动,及时制止货车司机的违法行为,并要求其到交警大队接受处理。
据了解,司机冯某在行驶中“一时走神”,错过了进入服务区的路口,眼见距离不长,冯某心怀侥幸,选择倒车返回,被交警抓到现行。
最后,交警对司机冯某进行严厉的批评教育,并依法对其在高速公路上倒车的违法行为作出驾驶证记12分、罚款200元的处罚。
法律链接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》第八十二条规定: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,不得有倒车、逆行、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或者车道内停车的行为。
根据《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》第八条规定: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、城市快速路上倒车、逆行、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的,驾驶证一次性记12分。
在高速公路上错过路口
采取任性变道、急刹减速、停车、
倒车或逆行等强行“纠错”
属于严重违法行为
高速倒车的危害
1. 给后方正常行驶的车辆带来了巨大的危险。在高速公路上倒车会增加与其他车辆之间的碰撞风险,容易引起追尾、碰撞事故,甚至会引发连环追尾、碰撞等严重交通事故。
2. 引起交通堵塞,降低道路通行能力。在高速上逆行,后车为躲避前方正在倒车的车辆,可能会采取缓行、倒车、急刹车等措施,导致通行受阻。
广东交警提醒
高速公路上严禁倒车行为
生命只有一次
请勿以身犯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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